城乡居民医保挂号报销的核心流程是: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挂号(医保自动报销部分费用),住院时完成医保登记,出院时通过“一站式”结算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具体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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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阶段
使用医保卡在定点医院挂号,医保会自动报销部分费用(如三甲医院报销55%挂号费,社区医院报销75%)。自费挂号需全额支付,且无法享受后续报销。医生开具的处方需注明医保卡号,确保费用纳入医保系统。 -
住院登记与治疗
办理住院时,需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及入院证到医保窗口完成登记。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将实时记录,符合医保目录的部分直接由系统结算,无需垫付。 -
出院“一站式”结算
出院时到医保窗口提交出院证、诊疗证明等材料,系统自动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患者仅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同时需打印住院费用明细单并妥善保管,作为报销凭证。 -
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跨市或跨省就医需提前办理转诊备案,持社保卡在异地定点医院同样可享“一站式”结算。未备案可能影响报销比例或需自行垫付后回参保地申请。
提示: 务必保存所有医疗单据(如结算收据、费用明细),遗失不补。若对报销金额有疑问,可15个工作日后到社保局查询《医疗报销计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