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科技进步奖旨在表彰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行业推动中表现突出的项目与个人,核心要求包括技术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推动行业进步作用明显三大关键点。
-
技术创新性:项目需在技术上有重要突破,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形成主导技术或名牌产品,或通过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附加值。技术难度需解决行业热点、难点问题,总体水平达到行业领先。例如,自主创新形成的核心技术或集成创新成果是评审重点。
-
效益要求:项目须经过至少一年以上实际应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如年净增利税)或社会效益(如生态改善、公共服务提升)。数据需真实可验证,体现技术转化的市场价值或社会贡献。
-
行业推动作用:成果需具备高转化率和示范效应,能带动产业结构升级、产品更新换代,或促进行业技术标准提升。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主导的产业化成果更受青睐。
提示:申报时需注意材料规范性,如推荐书格式、应用年限证明(通常需满2年),并避免知识产权争议。各省细则可能侧重不同,建议提前查阅当地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