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为两年
关于强制执行多久后法院就不管了的问题,主要 取决于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案件的情况 。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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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通常为两年。这一时效期间的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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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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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则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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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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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则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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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则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超过时效的后果 :
- 若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间,权利人仍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此时,对方当事人有权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如确认已超过时效期间,将驳回权利人的执行申请。
- 执行案件的期限 :
-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后法院并非在一定时间后就完全不管了,而是取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情况、超过时效的后果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等多个因素。因此,即使超过了两年,权利人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执行,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未超过时效期间,并且存在中止或中断时效的法定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