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嫁出去的女儿通常不参与分配,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她仍可能享有一定权益。
-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非个人。当农村房屋因拆迁获得补偿时,原则上由该房屋所在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分配。由于嫁出去的女儿通常不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她可能不直接参与拆迁补偿的分配。
-
特殊情况:如果嫁出去的女儿在拆迁前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或对家庭财产做出过重要贡献,她可能被视为家庭共同成员,从而有权参与拆迁补偿的分配。具体份额将根据当地习俗、家庭协议和法院判决等因素确定。
-
户口因素:女儿的户口是否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也会影响其权益。如果女儿户口未迁出,她可能被视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而有权获得相应补偿。但如果户口已迁出,她可能不再享有该权益。
-
协议约定: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就拆迁补偿的分配达成协议。如果女儿与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达成协议,她可能根据协议获得一定份额的补偿。
-
诉讼途径:如果女儿认为自己应享有拆迁补偿权益但未得到合理分配,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情况和当地习俗等因素作出判决。
总结:农村拆迁嫁出去的女儿是否能分到补偿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法律规定、家庭情况、户口状况和协议约定等。如存在争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