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所需的核心素养,涵盖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旨在提升教学质量与学生发展效果。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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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础与理论
涵盖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基础理论,理解教育本质、学生发展规律及教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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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与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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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所授学科的基本概念、原理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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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独立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活动,优化课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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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施与课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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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运用多样化教学策略,满足不同学习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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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课堂组织、时间管理及突发情况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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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价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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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多元评价方式(形成性、总结性评价)监测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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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根据评价结果调整教学策略,促进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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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展与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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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教育研究方法,提升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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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跨学科协作、家校沟通及技术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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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能力体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如小学科目二)进行系统考核,要求考生达到“了解、理解或掌握、运用”四个层次的能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