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的会计分录需根据补缴内容(单位承担和个人承担)及时间(本期补缴或补缴以前年度)进行区分处理,具体如下:
一、本期补缴社保(跨年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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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社保费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根据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代扣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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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工资时扣除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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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社保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单位+个人)
贷:银行存款
二、补缴以前年度欠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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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期间费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根据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代扣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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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若补缴金额影响以前年度利润,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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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社保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单位+个人)
贷:银行存款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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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补缴月工资凭证、劳动合同、补缴申请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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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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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部分可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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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担部分若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需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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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社保缴费档次不同,需根据当地政策调整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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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效
社保补缴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期限内完成,避免滞纳金或罚款。
通过以上分录处理,可确保社保补缴的合规性,并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