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的会计凭证需区分企业承担部分与个人部分,核心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社保费”(企业部分)和“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贷记“银行存款”。若涉及跨年度补缴,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并附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材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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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补缴金额与分类
根据员工工资和当地社保政策,分别计算企业应承担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和个人代扣部分(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例如:企业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社保费”1000元,个人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社保费”500元,贷记“应付职工薪酬”1500元。 -
编制会计分录
- 企业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社保费”,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 个人部分:发放工资时直接扣除,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记“其他应收款—社保费”。
实际支付时合并分录: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和“其他应收款—社保费”,贷记“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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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处理
补缴以前年度社保需调整损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并同步修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例如: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银行存款”。 -
凭证附件要求
需附补缴月份的工资表、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补缴通知及银行回单,确保税务审计合规性。 -
税务影响
补缴的社保费用可税前扣除,但需在所属年度申报中调整。若补缴导致多缴税款,可申请退税或抵减当期税费。
提示:不同地区社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补缴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财税顾问,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滞纳金或罚款。定期核查社保缴纳记录,减少补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