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人事科主要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及对外交流等工作,具体职能可归纳为以下五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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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与机构编制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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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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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及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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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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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发展与政策实施
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对口援藏、援疆等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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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国际交流、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及港澳台地区合作,承办外事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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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与群团工作
部分科室(如机关党委办公室)还承担党建、群团组织建设及社会组织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