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职工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满 15年 (含视作缴费年限)即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具体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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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用人单位及职工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作缴费年限),退休后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若未达年限,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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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作缴费年限
部分情况可计入视作缴费年限(如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具体由市医保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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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条件
需同时满足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特殊工种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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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退休后无需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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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未达年限者可按每年120元标准补缴,补缴后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累计缴费满15年的职工可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