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河北省参保人员前往北京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可直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结算。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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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取消政策
自2023年2月10日起,河北省医保局明确取消参保人员到北京就医的异地备案要求。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京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结算住院、门诊、药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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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所有在京津冀区域内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包括北京、天津的医保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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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若参保人员属于门诊慢特病患者,仍需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备案手续,但就医时无需额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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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直接结算时,医保系统会自动按参保地政策计算报销比例,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费用,结算后医保资金会原路返回。
总结 :当前河北医保人员在北京就医无需备案,但需注意门诊慢特病患者需单独完成备案。建议出行前确认目标医院是否支持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