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
河北职工医保在北京就医的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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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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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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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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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800元
同一年度多次住院,自第二次起付标准依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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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未明确提及,但可通过公式计算:
$$\text{起付线} = 500 \times \text{医院级别系数}$$其中三级医院系数为1.2,二级为1.1,一级为1。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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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按医疗费用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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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分段报销比例不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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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000元内55%、10000-20000元65%、20000元以上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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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0000元内65%、10000-20000元70%、20000元以上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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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0000元内75%、10000-20000元80%、20000元以上85%。 - 退休职工在7-20万元支付段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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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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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等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仅限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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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提前备案,按河北省医保政策执行,与本地就医报销比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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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比例 :门诊和住院费用中自费药(如进口药、特殊检查等)需自行承担10%-20%后再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北省医保政策及北京市实际执行标准,具体以参保时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