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交社保达到退休条件后回老家,可按规定在北京领取退休金,但需注意医保等手续的办理。
若外地户籍人员在北京已交20年社保且符合退休条件(如男性满60岁、女性干部55岁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可在退休前确保最后参保地为北京,并将社保关系留在北京完成退休手续,退休金将按北京标准发放。但需注意,医保关系建议同步转移回户籍地,以便在老家享受更便捷的医保报销服务。具体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申请转出,或携带身份证及《参保凭证》线下办理,部分地区需自行补缴未联网的差额费用。
若社保未缴满15年,可选择将北京社保转移至户籍地续缴,或以个人名义(户籍人员)或通过代理机构(非户籍人员)在户籍地继续缴纳,直到满足退休条件。需注意,女性个体参保者可能受40岁前参保限制,建议提前确认政策。
离职后未及时参保者应避免社保中断,因北京不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断缴部分。若计划返乡工作,可让新单位在户籍地参保,但务必保留北京社保累计年限,以便未来可能返回北京退休。退休后每年需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可通过“北京人社”APP完成,逾期未认证将暂停发放待遇。
北京退休后回老家需妥善处理医保和资格认证事宜,建议提前咨询两地社保局,根据户籍、年龄等条件制定最优方案,确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