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缴纳
北京社保的缴费年限要求是 累计缴纳满15年 ,而非连续缴纳15年。具体规定如下:
一、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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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无需连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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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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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年限包含 视同缴费年限 (如单位缴费前工龄)和 实际缴费年限 ,两者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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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人60岁退休,其30年实际缴费年限 + 20年视同缴费年限 = 50年累计缴费年限,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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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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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申请 一次性补缴 (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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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累计年限仍可满足15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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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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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男性需累计缴纳满25年,女性满20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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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性要求
- 医疗保险需满足连续缴费年限,但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且需在退休后继续缴费满规定年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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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与当地平均工资挂钩,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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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男性60岁,女性干部55岁(2025年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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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人员 :需满足连续缴纳社保满7年且补缴不超过规定期限,才能在落户积分等政策中获益。
北京社保以 累计缴费年限 为核心,灵活应对中断情况,但医疗保险对年限要求更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