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是
聘用合同是否属于正式编制,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聘用合同与编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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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不等同于编制
聘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确立劳动关系,但本身不直接等同于正式编制。编制是单位内部的人事管理概念,涉及岗位设置、待遇享受等系统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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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的获取途径
正式编制通常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如“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编制内招聘”等)获得,而聘用合同可能是编制内招聘的后续法律文书,也可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专业性岗位。
二、不同类型聘用合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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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内聘用
明确标注“编制内”或“在编”的聘用合同,通常享受与在编人员相同的福利待遇和职业保障,但需通过严格的人事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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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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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 :属于临时性用工,不占用编制名额,合同到期后可能不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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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通过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员工与用工单位无直接劳动关系,不享受在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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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编制的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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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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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明确标注“在编”“编制内”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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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与编制人员相同的福利待遇(如社保、公积金、职业年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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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与岗位类型
公立事业单位的编制通常通过公开考试录用,而聘用合同可能用于非公开渠道招聘的岗位。
四、总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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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聘用合同不必然意味着在编 ,需结合招聘方式、合同条款及单位政策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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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合同性质有疑问,建议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重点关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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