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探亲假规定如下: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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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 :每 三年 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为 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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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若因工作原因或职工自愿,可改为每 两年 探亲一次,假期延长至 45天 。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
- 周期 :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为 20天 ;若单位当年无法安排或职工自愿,可每两年一次,假期为 45天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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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具体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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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含往返路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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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1年的正式职工方可享受探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