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探亲假距离规定明确要求职工与父母或配偶居住地需跨省或相距300公里以上才可享受该假期。这一政策覆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旨在保障远距离亲属团聚权益。
分点解析规定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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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探亲假申请需满足以下任一情形:父母一方在新疆以外省份定居;配偶常住地与工作地跨省或直线距离超300公里。同省不同城但不足300公里不符合条件。 -
假期天数标准
-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20天(含路程)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20天
- 探望配偶:每年30天(军属可延长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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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高原、边远地区(如喀什、和田)工作者可额外增加2-3天路程假。因工作无法休假的,单位需按日工资200%补偿。
注意事项:
需提供亲属居住证明(如户口本、居委会证明),新入职职工需工作满1年后享受。建议提前30天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避免与公共假期重复使用。该政策充分体现对职工人文关怀,建议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主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