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护师的评审单位主要由 卫生健康委员会(卫健委) 或 卫生局 负责,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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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审单位
- 卫健委/卫生局 :主管护师评审通常由当地卫健委或卫生局组织,负责审核工作业绩、论文发表等条件,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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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管理机制
- 在部分情况下,评审可能涉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社局),但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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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部审核
- 通过卫健委审核后,医院质控部门会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
总结 :主管护师评审以地方卫健委或卫生局为核心,结合医院内部考核,确保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