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二次报销门诊标准的核心在于:职工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对个人承担的“自付一”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可再按2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互助金额达200653元。这一政策由工会组织提供,旨在减轻职工医疗负担,尤其对门诊和住院费用分段计算,覆盖起付线至封顶线内外不同区间,实现多层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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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条件
仅限北京市基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一”费用(不含自费项目),需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门诊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核算,住院费用首次扣除1300元、后续650元后同样按20%报销。劳模和特困职工比例可提升至25%。 -
分段计算规则
门诊费用在封顶线(2万元)以内部分,按20%报销;超出封顶线后,0-5万元部分报40%、5-10万元报60%、10-15万元报80%、15-25万元报90%,累计最高互助金额近20万元。 -
申请流程与时效
封顶线以下费用无需申请,每季度自动核算并打入工会卡;封顶线以上需次年第一季度由工会统一申报,需保留票据。住院结算周期为90天,超期视为二次住院。 -
注意事项
工伤、生育费用及医保欠费情况不纳入报销。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已报销的部分需扣除后再计算工会互助金。
提示:职工可通过北京职工服务网或热线12351查询实时政策,确保及时享受福利。合理规划医疗费用支出,能最大限度利用二次报销的阶梯式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