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民医保支持异地就医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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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群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需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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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通过微信“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
二、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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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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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参保地起付标准(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其他医疗机构累计2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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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年度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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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门诊可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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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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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备案,住院时直接结算医保基金部分(如三级医疗机构起付800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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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材料包括住院发票、清单、病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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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急诊就医
突发急诊或抢救可在异地直接结算,参照转诊转院人员类型办理备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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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出院时结清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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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执行全省统一目录及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