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吃喝的18种情形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既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又助长享乐奢靡之风。 这些行为包括公款宴请、超标准接待、隐蔽场所吃喝等,具体表现多样且隐蔽性强,需党员干部严格辨别、坚决**。
- 违规接受或提供影响公务公正的宴请,如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 公款支付私人聚会,将个人消费混入公务报销。
- 超标准公务接待,突破“四菜一汤”规定或违规提供高档菜肴、烟酒。
- 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宴请,虚列开支套取公款。
- 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或强制下属陪餐。
- 酒水采购制度执行不严,虚报采购数量或档次。
- 接待清单造假,通过拆分发票、虚构人数掩盖超标消费。
- 授意私营企业主支付费用,变相转嫁吃喝成本。
- 组织“小圈子”性质聚餐,如以老乡会、校友会名义拉关系。
- 假借联络感情违规吃喝,上下级之间搞利益输送。
- 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如高档小区“一桌餐”。
- 内部食堂违规接待,规避外部监督。
- 虚构名义报销餐费,如以办公用品、会议费名义冲账。
- 将私人探亲、旅游纳入公务接待,扩大报销范围。
- 违规提供野生动物或高档食材,如鱼翅、燕窝。
- 接受下属单位宴请,利用职权谋取吃喝便利。
- 跨地区公款吃喝,借调研之名异地宴请。
- 长期占用单位餐饮资源,如内部餐厅、培训中心超范围使用。
党员干部需对照清单自查自纠,严守纪律红线,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吃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