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社保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退保,但需满足严格条件。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允许退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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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若同一人在多地同时缴纳社保,需按“先转后清”原则保留一份(优先职工社保),其余需强制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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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
退休前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未来延长至20年),且本人不愿继续缴费的,可退还个人账户本金及利息,单位缴费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不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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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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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
离境前未满足领取条件,可申请终止关系并退还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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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特殊情况
如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后单位补缴,或因户籍注销、学籍注销等原因需退出居民医保的,可申请退保。
二、退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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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情况不可退 :未达到上述条件时,社保属于强制性保障,不能主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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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不可退 :个人账户外的单位缴费部分(如统筹账户)不可退还。
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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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留职工社保 :待遇更优,重复参保时建议清退居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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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咨询当地社保局 :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