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及权威建议,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需结合个人收入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计税方式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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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计税
适用于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奖金占比较大或综合税率较高的情况。通过将奖金除以12个月,按月度税率表单独计算税额,通常能降低整体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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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入综合计税
适合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正、奖金占比较小或综合税率较低的情况。奖金与工资合并后计算,可充分利用扣除项目,实现节税。
二、具体选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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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群体(综合所得≤36,000元)
若工资收入较低且预扣预缴未缴税,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可降低税负。例如年薪12万、年终奖3万时,合并计税需缴3,480元,单独计税仅需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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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收入群体(综合所得>36,000元)
若工资收入较高且预扣预缴已缴税,奖金单独计税可能更优。例如年薪80万、年终奖20万时,单独计税可节税43,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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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点判断
当奖金÷12后的商数跨越税率级距时,需注意“倒挂区间”(如奖金18,000元时单独计税税率高于合并计税),需通过个税APP模拟计算对比。
三、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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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时对比
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时,分别选择“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系统自动计算两种方式的应纳税额,选择最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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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收入处理
若存在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奖金仅能由其中一处单位扣除,需注意扣除基数限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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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2027年12月31日前仍支持单独计税,之后需根据最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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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操作 :若选择单独计税需补税,合并计税可退税,需提交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办理。
建议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模拟计算,结合自身收入、扣除项目及未来收入趋势,选择最划算的计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