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源,1月份申报12月份个税的操作规则如下:
一、申报所属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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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原则 :1月份申报的个税对应的是12月份发放的工资,而非11月份工资。具体依据为:工资薪金所得以实际发放时间为所属期,12月工资在1月发放,故申报时使用12月工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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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限制 :需在次月15日前完成申报。例如,1月14日发放的12月工资,应在1月15日前申报。
二、新员工工资申报
- 新入职员工:若12月有工资发放,需在1月15日前申报当月工资对应的个税。
三、税款缴纳与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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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缴纳:申报后按实缴金额在对应月份(如1月申报则1月缴税)完成税款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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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发放工资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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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跨年工资(如2024年1月发放2023年12月工资),仍按上述规则申报,属于本年度个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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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需准确填写工资明细、五险一金扣除等数据,确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正确。
1月申报12月个税时,应使用12月实际发放的工资数据,并在次月15日前完成申报及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