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纳税申报期截至15日,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十余项税种,且需特别关注营业账簿印花税首次按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启动等新规。以下是关键事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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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限与税种范围
1月15日为当月申报截止日,覆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常规税种,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环境保护税等附加税费。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等特殊项目申报期延至1月25日。 -
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新规
2025年起,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年度计征,税率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的万分之二点五。1月需完成首次申报,零申报企业也需操作。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享减半优惠,但需提前确认税种认定信息。 -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启动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需在3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经营所得汇算,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两处以上经营者需分别申报后汇总,并注意家庭生活费用扣除比例限制。 -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优化
2024年度汇算清缴启用修订后的申报表,取消部分优惠明细表,整合至主表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部门新增“工业和信息化”,需关注政策衔接。 -
滞纳风险与特殊情形处理
节假日未影响1月申报期,但企业需预留系统操作时间。若遇不可抗力需调整期限,需提前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铁路退票费电子发票抵扣规则变化等政策细节也需同步核查。
提示:建议纳税人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并利用“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等功能简化流程。新规执行中如遇争议,应及时咨询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