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携带品须知如下:
一、免费携带物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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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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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1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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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人员:35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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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旅客:2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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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列车:单件物品重量≤20千克,尺寸≤1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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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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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速列车:长+宽+高≤160厘米,杆状物品≤20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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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列车:长+宽+高≤1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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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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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式轮椅、婴儿车等辅助器具可免费携带,不计入上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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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重点旅客(如老、幼、病、残、孕)需提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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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携带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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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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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汽油、酒精等)、自热食品(含发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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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枪、刀具(水果刀、瑞士军刀等)、仿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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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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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害品(农药、毒草剂)、腐蚀性物质(硫酸、盐酸等)、管制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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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动物(除导盲犬)、未密封食品(榴莲、活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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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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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型喷雾、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式压力容器需≤12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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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宝需单块额定能量≤100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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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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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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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部分需补收运费,动车组列车按130厘米/20千克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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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拆分物品按全重收费,列车无法处理时交前方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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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违禁品
- 一律禁止携带,发现时需交前方站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部门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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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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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凝胶类物品需装入透明密封袋,总量≤10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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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需配合安检,禁止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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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凭证
- 需在乘车后180日内凭身份证换取报销凭证,丢失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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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列车
- 慢火车可能允许少量家禽家畜,军人等特殊群体按国家规定办理
建议出行前通过12306App查询最新《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避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