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大病互助报销政策主要分为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类,具体如下:
一、职工大病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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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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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家庭病床费用等,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且为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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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重大器官移植术等20余种常见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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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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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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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万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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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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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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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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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单月或一次性缴纳,单位按工资基数1%缴费,个人每月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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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需提供医疗费用专用票据、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表等材料,经审核后按比例赔付。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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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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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住院、门诊慢特病等费用,起付线为1.5万元,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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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包括儿童白血病、尿毒症、脑中风等20余种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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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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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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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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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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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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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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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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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保障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可享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等倾斜政策。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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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在医保结算后申请,且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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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互助与基本医疗保险互不挤占,费用进入统筹账户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