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医保缴费年限的最新规定如下:
一、退休待遇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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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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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累计缴费年限需满25年,女性职工需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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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需累计满10年(2012年起执行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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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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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办理退休手续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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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当年缴费率补缴至规定年限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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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期间继续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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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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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 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实际缴费年限前的连续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计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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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
- 因跨地区流动就业导致参保中断的,3个月内重新参保可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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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责任
- 用人单位未按时缴费的,参保人员自未缴费当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
三、政策依据
以上规定依据《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十条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无锡市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渠道说明,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