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病二次报销标准明确,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5%,年度救助限额10万元,具体可分为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中的二次救助两部分。
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方面,起付线是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贫困人员起付线为5000元。报销比例根据费用区间有所不同,超过1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时,普通患者报销60%,贫困人员报销65%;超过10万元(不含)以上,普通患者报销80%,贫困人员报销85%。其保障范围涵盖合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中Ⅰ类8种、门诊特殊疾病、特殊管理药品以及2种罕见病(戈谢病、庞贝氏病特效治疗药物注射用伊米苷酶、注射用阿糖苷酶α)产生的费用。在医疗救助中的二次救助标准上,救助对象为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低于80%的统一按照80%比例补齐的情况。起付标准为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二类救助对象和三类救助对象按照50%比例给予二次救助,且年度救助限额为10万元,且不纳入医疗救助住院年度救助限额。西安市医保住院报销方面,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不同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有差异,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标准150元,报销比例8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7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60%;三级特等医院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50%。若第一次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第二次降为550元,第三次降为350元,以此类推。这些内容全面展示了陕西大病二次报销的细则以及西安市医保住院报销的情况,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清晰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