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一批前投档,分省分校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原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投档时间与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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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
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一批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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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分校执行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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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高校 :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本科普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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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本科批次省份 :分数线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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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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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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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数线:考生分数需达到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的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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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分政策:若本省同批次生源不足,高校可通过征集志愿方式录取,仍无法满足时,可在本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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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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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考生需在志愿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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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高校可能要求考生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类型”选择“自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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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认定与录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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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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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符合招生学校所在省份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户籍或学籍要求,并通过学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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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高校可能额外要求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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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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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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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批次生源不足时,通过征集志愿或调整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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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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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类等特殊专业 :需在提前批次录取,分数线按普通类本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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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调整 :高校不得将未完成的国家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需通过征集志愿或调剂录取。
以上原则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各地执行标准,具体细节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和高校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