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任职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涵盖法律资格、职业道德及专业能力等方面:
一、法律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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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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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判处刑罚或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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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5年内未因证券违法违规被中国***或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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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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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贪污、贿赂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满5年者不得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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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担任破产清算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负责人,自清算/关停之日起未满3年者不得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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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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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勤勉义务
- 需遵守《公司法》规定的忠实与勤勉义务,避免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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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禁入与公开认定
- 正在接受***市场禁入措施或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任职者,禁入期未满者不得任职。
三、专业能力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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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职位要求
- 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法定高管,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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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质
- 部分公司可能要求销售总监、法律顾问等角色担任高管,需满足相应行业经验与专业能力。
四、其他约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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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回避 :高管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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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合规 :任职期间需保持良好信誉,避免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总结 :上市公司高管任职需同时满足法律资格、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及行为规范等多重要求,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与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