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领取失业金期间社保未扣费成功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补缴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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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责任 :若因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导致扣款失败,需由单位补缴欠费,并承担滞纳金(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及罚款(1倍至3倍欠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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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责任 :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人参保者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需自行补缴,可能产生滞纳金。
二、补缴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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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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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扣款不成功回执”到税务机关或社保局重新办理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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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单位银行账户余额充足,避免因账户问题影响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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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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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个月未扣款需到社保局补缴,并重签代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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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社保局官网或窗口补缴,需注意操作时间限制(如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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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金融社保卡状态,确保已激活且与社保账户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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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社保的,社保机构可依法查询账户、申请划拨或拍卖财产抵缴。个人补缴后,可继续享受失业金待遇,不会中断缴费记录。
提示 :建议优先联系单位或社保局核实原因,避免因操作延迟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