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设置规范需综合考虑功能分区、空间布局、设施配备及安全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病区类型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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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区
包含普通病室、专科病室(如感染科、ICU)、急诊科等,需根据疾病类型合理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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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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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病室:单排≤3床,双排≤6床,病床间距≥0.8m(普通病区)或1.1m(感染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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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室(ICU):单间面积≥18m²,床间距>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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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观察室:床间距≥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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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间与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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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与采光
病室需保持空气流通,朝向以朝阳为宜,墙面采用易清洁材料,地面铺设防滑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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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房间设置
包含护士站、治疗室、换药室、配餐室、污物间等,需符合卫生分区要求(如清洁区与半污染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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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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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门应双开门且无门槛,墙面采用圆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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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道宽度:单排≥1.1m,双排≥1.4m,设置防撞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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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感染病区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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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措施
不同传染病患者需分室安置,疑似患者单独隔离,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同室但需≥0.8m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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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控制
需配备空气消毒设备、专用洗手池及隔离病室,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四、其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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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
根据病区类型配备医生、护士、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满足诊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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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改进
需定期评估病区功能,优化布局以适应医疗技术发展。
以上规范需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如等级、科室类型)灵活调整,并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