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教育评议的审批流程主要包括团支部初审、上级团组织复审、公示确认三个关键环节,重点考察团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和履行义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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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初审
团员需提交自我评价材料,团支部召开民主评议会,结合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议,形成初步等次意见(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
上级团组织复审
团支部将评议结果报上级团委(团总支或基层团委)审核,重点检查程序规范性、材料完整性,必要时调整等次或要求补充评议。 -
公示确认
复审通过后,评议结果在团内公示5-7天。无异议后由上级团组织正式批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通知团员本人。
提示:评议结果影响评优资格,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