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审核需在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团支部或基层团委进行,核心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团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表决和上级团委审批四个关键环节。 其中,团支部负责初步材料审核与教育考察,基层团委拥有最终审批权,且审批需通过集体会议表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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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初审:申请人向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团支部提交《入团志愿书》及相关材料,由团支部委员会审查其政治表现、参与团活动的积极性等,并组织不少于3个月的培养考察。若材料不全或条件不符,团支部需明确反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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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初审后,团支部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需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申请人需现场汇报个人情况,经无记名投票且赞成票超半数方可通过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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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团委终审:团支部将大会决议上报基层团委,团委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重点核查入团手续完备性及申请人条件,并在3个月内完成审批。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6个月,但需及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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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仪式与后续管理:审批通过后,由团支部或基层团委组织宣誓仪式,颁发团员证并佩戴团徽。新团员信息需录入档案,学生团员由学校团委管理,其他团员由街道或乡镇团组织统一归档。
提示:若所在单位未建立团支部,可向居住地团组织或上级党委指定的代管单位提交申请。整个流程强调透明性与规范性,确保团员发展的严肃性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