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处方审核、调配、核发是药品调剂过程中的三个独立环节,涉及不同的职责和风险控制要求,因此 不可以由同一人完成 。具体分析如下:
一、职责分工与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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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职责
药师需具备药学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对处方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配伍禁忌等。若由单人审核,可能因知识盲区导致用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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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配职责
药师需根据审核通过的处方准确调配药品,要求熟悉药品特性、库存情况,并进行“四查十对”(如药品姓名、剂量、用法等)。若与审核人员同一人,可能因操作疏忽引发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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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职责
核发人员需核对药品与处方是否一致,向患者说明用药注意事项,并完成发药流程。若由同一人完成,可能影响核对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二、法规与行业标准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药品调剂应实行 岗位分离 制度,明确审核、调配、核发人员的职责,确保各环节相互制约。部分医院可能采用前后台分工模式(两人协作)或计算机辅助系统,但核心原则仍是岗位分离。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人员不足临时调整,应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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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核对机制 :审核与调配由不同药师完成,但核发仍需单独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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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限制 :核发人员仅能核对药品,不得进行调配或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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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复核 :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处方全程追溯,便于事后审查。
四、总结
处方审核、调配、核发需通过岗位分离实现风险防控,确保用药安全。若发现单人操作,应及时整改流程,恢复双人或多人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