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在药品调配和发药过程中,调配和发药不能由同一人完成。根据相关规范和流程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
-
职责分离原则
处方调配和发药是药品管理中的两个独立环节,需由不同药师分别负责。调配人员需具备药学专业资质,审核人员需具备数据分析与判断能力,两者职责互补且需相互监督。
-
双人核对制度
-
双人同时上岗 :急诊药房等高风险岗位必须双人同时值班,避免单人操作引发差错。
-
单人值班措施 :若因特殊原因单人值班,需采取两阶段调配机制,即先由一人调配药品,另一次核对签名或盖章,确保每一步骤都有双人参与。
-
-
法律依据与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需由不同资质的药师完成,且均需签字确认。若由同一人完成,将无法实现有效监督,增加用药风险。
总结流程示例 :
- 医师开具处方 → 药师A审核 → 药师B调配 → 药师A复核发药 → 患者取药。2. 单人值班时:药师A调配 → 药师B复核 → 药师A发药(需双人签名或盖章)。
特殊场景 :审核与发药可由同一人完成,但调配需由另一人独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