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翻了,货物的损失是否由信息部赔偿,取决于具体责任划分。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责任的承担通常涉及多个主体,包括货车司机、运输公司、信息部等。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1. 直接责任划分
- 如果货物损失是由货车司机或运输公司的过失直接导致,例如因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那么司机或运输公司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 如果货车司机是信息部雇佣的,则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雇用人需承担替代责任,即信息部需承担司机过失导致的损失。
2. 信息部的责任范围
- 信息部通常负责货物的调度和运输安排,但如果货物损失与信息部的安排直接相关(如未合理选择运输公司或司机),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如果信息部仅作为中间人,并未直接参与运输过程,且运输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责任划分,则信息部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 托运人责任
- 如果货物因包装不良、标志不清等原因导致损失加重,托运人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 在合同约定明确的情况下,托运人和承运人可按约定划分责任。
4. 赔偿金额的确定
- 根据《民法典》第833条规定,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可按合同约定执行;若无约定,则按货物交付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5. 特殊情况
- 若损失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导致,承运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需提供相应证据。
总结
货车翻车导致的货物损失赔偿,需根据事故原因、责任划分以及合同约定来确定。信息部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其在运输过程中的角色及是否存在过错。建议在签订运输合同时明确责任划分,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