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须知的核心是“预防为主、规范操作、应急有备”,具体包括上岗培训、隐患排查、防护用品使用、紧急处置和法律责任五大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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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前必须完成安全培训
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禁止上岗,离岗超6个月或换岗需重新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岗位风险、防护用品使用及应急措施,培训档案需保存3年以上。 -
作业全程遵守安全规范
每日作业前需检查设备状态、安全装置有效性及场地合规性,发现隐患立即上报。严禁在禁烟区动火、擅自拆除安全标志或违规操作设备。 -
正确使用防护装备
防护用品须齐全且佩戴规范,如安全帽、防滑鞋等。接触危险作业时需确认应急设施(如灭火器)位置及使用方法。 -
紧急情况快速响应
事故发生时立即报告并按预案处置,紧急撤离服从统一指挥。需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如触电急救和火灾初期扑救。 -
明确权利与义务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获知岗位危险因素,同时有义务配合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信息。企业未履行培训责任或强令冒险作业属违法。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唯有全员严守规程、强化意识,才能实现“零事故”目标。定期复训和实战演练是持续提升安全能力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