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项硬措施的核心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管、提升隐患治理能力,并统筹经济发展与安全。具体内容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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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委责任 :各级党委要承担促发展保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需主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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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任 :政府需将安全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安委会要实现实体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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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监管责任 :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危化品、道路交通等监管链条,应急部门要履行安全办公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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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投入和设施设备达标。
二、严格执法监管(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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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查与隐患治理 :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查处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劳务派遣等行为,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并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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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执法与队伍建设 :强化执法专业化,杜绝“宽松软”现象,配齐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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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查处与举报激励 :严查瞒报谎报事故,重奖隐患举报,提高公众参与度。
三、提升隐患治理能力(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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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排查 :企业需定期排查隐患,建立整改台账,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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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撑与信息化 :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隐患治理效率。
四、统筹发展与安全(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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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与安全协调 :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的关系,确保“三件大事”同部署、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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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监管 :针对矿山、化工等重点领域,强化国家监察督政和行业专项治理。
核心目标 :通过责任压实、执法严明、隐患治理和统筹推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