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决算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编制,这是确保决算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核心要求。施工单位、代建单位或第三方机构可能参与协助,但最终责任仍由建设单位承担,并需在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编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
-
建设单位的法定职责
作为工程项目的直接管理者,建设单位掌握全流程经济数据(如合同、施工记录、验收资料),具备编制决算的完整条件。例如,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基建项目,必须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决算内容,并对结果负法律责任。 -
协作单位的辅助角色
- 施工单位需提供工程结算书、竣工图等原始资料;
- 代建单位或代理记账机构需配合财务核算;
- 造价咨询机构可能受托审核数据,但无权替代建设单位编制。
-
关键流程与时效要求
编制需满足三项前提:工程验收通过、单项结算审计完成、财务清理到位。中小型项目(投资≤5000万元)需在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最长不超过6个月,超期可能影响资产移交和后续资金申请。 -
特殊情形处理
- 尾工工程:预留资金不得超过总投资的5%,并需在决算中单独说明;
- 联合项目:由主要投资方牵头编制,各方分摊数据需明确标注。
提示: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循财政备案要求,避免因决算延迟或资料缺失导致审计风险。涉及政府投资的项目,还需同步提交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资产移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