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户口迁出外省办理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准迁证等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再到外省落户地办理迁入。关键步骤包括:获取外省准迁证、九江户籍地开具迁移证、完成外省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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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九江户口本原件
- 外省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
- 若有配偶或子女随迁,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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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户籍地办理迁出
- 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出
- 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 注销九江原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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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办理迁入
- 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外省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 录入新户籍信息,换领新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
- 如需办理新身份证,可同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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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 跨省婚迁、工作调动等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如调令、结婚证等)
完成上述步骤后,户口即成功迁出九江并落户外省。建议提前咨询两地派出所具体要求,避免遗漏材料耽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