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镇户口迁入农村户口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一、因升学迁出且未就业的大学生
- 条件 :需提供毕业证明、无工作安排证明,且原户籍为农村。
二、夫妻投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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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为农村户口 :非农业户口方需提供结婚证、配偶农村户口证明,且在村内有宅基地或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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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需提供父母农村户口证明及子女出生证明。
三、退伍军人
- 无条件回迁 :服役期间户口迁出,退役后可凭退伍证直接回迁。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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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城市福利依赖 :未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等长期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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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清晰 :原承包地未长期抛荒或被收回,需提供土地确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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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满1年 :在村内连续居住满1年,提供房屋租赁或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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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表决同意 :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注意事项 :所有申请均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宅基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具体流程以当地派出所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