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户口迁出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准迁证等核心材料,具体因迁移类型(如婚迁、购房、升学等)需补充对应证明。 流程分为迁入地申请、原籍迁出、落户三步,省内迁移可一站办结,跨省需《准迁证》和《迁移证》。
- 基础材料: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2张身份证照片。集体户口需单位同意迁出证明,购房迁移需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首付发票。
- 迁移类型附加材料:
- 婚迁:结婚证/离婚证;
- 升学/工作:录取通知书或单位接收证明;
- 退伍/刑满释放:退伍证/释放证明及原注销户口记录;
- 跨省迁移:迁入地开具的《准迁证》,大中专生需录取通知书。
- 办理流程:
- 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并获同意;
- 持《准迁证》回原籍派出所办理迁出,领取《迁移证》;
- 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换领新户口本。
提示:建议提前咨询迁入地派出所具体要求,避免遗漏材料。省内迁移流程简化,跨省需预留时间办理《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