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江西户口迁移原籍规定如下:
一、迁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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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群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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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升学迁出未就业者(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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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为农村户口者(需结婚证、宅基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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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籍有宅基地且房屋未倒塌者(需三分之二村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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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凭退伍证无条件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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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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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无住房且实际居住者(需乡(镇)、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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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回原籍实际居住者(需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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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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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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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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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宅基地证明/村民同意书(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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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材料(如未就业证明、退役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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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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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准后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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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迁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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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务员编制人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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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落户需房产证及稳定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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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随迁不受户籍限制
以上政策自2025年5月1日起生效,具体以当地派出所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