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入学,提供居住证明
关于农民工子女异地上学政策,综合各地规定及最新政策要求,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入学资格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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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入学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需保障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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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学条件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在居住地入学。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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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在本地有合法稳定职业(如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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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当地居住证(如暂住证、居住登记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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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地有稳定住所(自有住房或合法租房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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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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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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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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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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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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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或租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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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或劳动合同、就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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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健康证明、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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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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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
持上述材料到暂住地施教服务区学校提交申请,学校审核班额是否达标。若超标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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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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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起始年级学生需办理转学手续,转入电子学籍后正常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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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读生无需转学籍,但需缴纳借读费用,高考后仍回户籍地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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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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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 :非服务片区户籍学生原则上回户籍地就读,但满足进城务工条件者可申请在城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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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入学 :需关注迁入地异地高考政策,部分地区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五、权益保障
若遇学校拒绝入学或材料审核不通过,可向当地教育局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以上政策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建议家长提前咨询学校或教育部门,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