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异地读小学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办理相应手续,具体如下:
一、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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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与务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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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至少一方在务工地连续居住满1年,且持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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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务工地需为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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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
- 若户口不在务工地城区,原则上需回户籍地就读;但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条件者,可申请在城区就读。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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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证件
- 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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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
- 房产证或租房协议(需在务工地连续居住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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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证明
-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就业备案证明。
三、入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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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
- 持上述材料到务工地所属施教服务区学校提交申请,由学校审核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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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额与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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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学校班额已满(小学45人/初中50人),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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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起始年级转学生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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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费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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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学校不得收取异地生入学费,但可能收取借读费(如临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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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学校无户籍限制,但需缴纳学费。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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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拒收或乱收费,可向当地教育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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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学籍与户籍地绑定,异地就读不影响户籍地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