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半年至少一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演练频率要求如下:
-
基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第四十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 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并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
特殊场景补充
-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需 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并强化疏散引导能力。
-
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风险,需根据风险等级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演练 ,同时每半年开展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
-
其他相关要求
-
演练内容需涵盖组织机构、报警处理、疏散程序、扑救火灾、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等环节。
-
演练前应设置明显标识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参与度。
-
-
法律依据
除公安部规定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条也明确要求重点单位每半年执行一次演练。
总结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核心演练频率为 每半年至少一次 ,特殊场景下需增加频次。所有演练均需形成记录并存档两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