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核心规定如下:
一、政策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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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公助,适当奖补
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通过民办公助方式支持符合规定的公益项目,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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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责任,明确范围
仅对村内道路、农田水利、村容村貌等村民直接受益的项目给予奖补,跨村或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需通过其他专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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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资金专项用于公益项目,禁止截留、挪用或用于村办公等非指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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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优先解决群众最迫切、最需要的公益项目,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奖补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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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包括村内道路、农田水利、环卫设施、文化体育场所、公共卫生设施、植树造林等村民直接受益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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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筹劳
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财政补助与筹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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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形式
支持资金奖励或实物补助,鼓励结合支农专项资金捆绑使用。
三、实施流程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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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包含项目申报、审核立项、实施建设、验收管护等环节,实行分级管理(县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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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通过公开公平原则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建立投入分担机制,明确政府与村民责任边界。
四、政策调整与支持
中央财政根据地方执行情况动态调整奖补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投入,并倡导社会捐赠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