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继教学分要求如下:
一、总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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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需获得 20学分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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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学分:5-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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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学分:15-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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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分分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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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学分 :通过培训班、远程教育等正规途径获得的学分,占比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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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学分 :包括自学、实践等非正规途径的学分,占比相对较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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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与护士的学分要求不同,乡村医生每年需 15学分 (不区分I、II类),而护士需满足上述20学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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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对I、II类学分有具体比例要求(如5:15),但乡镇卫生院通常不区分类别,只要总分达标即可。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来源,具体执行以当地卫生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