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交通法规,危险品车连续驾驶四小时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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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车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一次性扣12分 。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及《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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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车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一次性扣6分 。
二、罚款标准
- 两类车辆均需 处以200元罚款 。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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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特殊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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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细化了具体扣分情形。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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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的判定标准为连续驾驶超4小时且休息不足20分钟,与驾驶时长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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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休息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包括交通事故风险增加,建议合理安排行车计划。